根据教育部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教职成厅〔2022〕1号)、《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2〕1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,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、有序发展,经过专家评议、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,拟保留10个校外教学点,新增9个校外教学点,名单如下:
一、拟保留校外教学点
1.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太学府教育文化学校校外教学点
2.浙江绍兴市越城区精益教育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
3.安徽阜阳科技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
4.湖南浏阳市现代应用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
5.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师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学点
6.江西华夏对外交流专修学院校外教学点
7.宁都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外教学点
8.抚州市临川区文华继续教育培训学校校外教学点
9.上饶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
10.中共泰和县委党校校外教学点
二、拟新增校外教学点
1.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
2.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新律政教育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
3.山西现代科技培训学院校外教学点
4.山东烟台科技学院校外教学点
5.宁夏固原市圆德自考培训中心校外教学点
6.甘肃省天水岷山技工学校校外教学点
7.新余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
8.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校外教学点
9.江西外贸专修学院校外教学点
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。
公示时间:1月8日-14日
联系电话:0794—8306784
东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1月8日